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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果园!送别墅!发大财? 带有泡沫色彩的招资活动被禁

1998-03-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本报1499期曾摘发了《如此投资令人疑》,对珠江三角洲地区正在进行的轰轰烈烈的购果园送别墅活动提出了疑议。据3月6日《新民晚报》报道:

“果园别墅”、“私家果园”这些究竟是农业开发项目,还是房地产开发?答案已经公布:3月2日,广州市工商局市场交易管理分局已向“广州生产要素指南编委会”正式发函通知,要求其立即停止向“果园开发商”进行“’98广东果园大汇展”的招展活动,并且负责收回前期已经散发的所有招展宣传资料。

广东省建委指出:从土地使用角度看,这些“投资项目”如果属于林木山地使用,应归政府农业部门审批管理;如果属于住宅及工业开发用地,应归政府建委和国土部门审批。如今,“果园”和“别墅”搭配出售,该哪个部门管呢?

1997年秋天以来,这种“似驴非驴”的投资开始在房地产市场走红,“购果园,送别墅”、“投资金土地”、“第三次投资浪潮”等激动人心的广告频频出现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吸引了不少投资者。

现在,这股“果园别墅”招资热有“北伐”的迹象。对这种带有“泡沫”色彩的“招资热”,有关部门应该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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